项目区总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现状平均高程4.10m(采用1972年大沽高程系统,2015年大沽高程,下同)。项目区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区的竖向布置采用平坡式布置方式。结合项目区位置百年一遇的水位情况及周边实际地形情况,确定地面光伏部分设计高程为4.10m。
光伏车棚利用停车场上方空间建设,组件最低点距地面约 4.5m,组件倾角为5°,车棚采用门式钢架结构形式,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钢梁、钢柱均采用 H型钢,檩条采用C型檩条,组件利用压块固定于檩条上,组件兼当车棚顶。基础持力层采用②
图2.2-4 光伏车棚示意图
2.2.2项目组成
(1)光伏组件
根据房屋结构特点,本项目利用屋面、光伏车棚、地面安装光伏组件,考虑到技术先进性、系统效益、供货可靠性、产品质量等因素,选用长*宽*厚为2278*1134*35mm的580Wp单晶硅光伏组件共计4026片,装机容量为2.34MWp。逆变器采用110kW组串式逆变器17台,100kW组串式逆变器3台,70kW组串式逆变器2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2台,30kW组串式逆变器2台。
(2)电力电缆
太阳电池组件至逆变器之间采用PVF-1x4mm
2光伏专用电缆连接电缆敷设,采用沿桥架方式。逆变器至并网柜之间的电缆,沿桥架埋地敷设均采用ZC-YJLHV22-0.6/1kV-电力电缆。并网柜至并网点通过低压母排连接。
2.2.3配套设施
(1)排水工程
项目区雨水通过散排形式排入公司原道路排水边沟,最终排至公司原雨水管网
(2)供电
项目用电来源于自发电,线路设置满足有关规范要求。项目建设完毕后,光伏阵列电量输送到逆变器,再通过电缆沟接入箱变内,然后通过电缆接入原厂区内配电房的并网柜中。
(3)交通
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交通条件较为完善,具备公路、铁路运输条件,交通网络方便。
(4)通讯
以程控电话、移动电话、高速宽带为主形成高效迅捷的通讯网络,各类信息能够及时传输交流,为项目的建成运营提供了良好条件。
(5)供暖
根据气象参数,本项目位于集中供暖地区,但由于项目无生活楼等建筑房间,故不设供暖。
2.3施工组织
2.3.1施工组织
(1)施工生产生活区
根据项目需要及施工整体布置,租用附近街镇民房为施工生活区,用于工人生活;将厂区大车库旁,现状为水泥硬化地面的空地设置为施工生产区,用于施工材料加工、堆放,面积约0.22hm
2,详见图2.3-1。施工开始前需做好围挡、铺垫措施,避免垃圾和扬尘四周扩散,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垃圾消纳场,不得随意堆弃。为避免二次搬运,光伏设备分批运抵现场。
图2.3-1 施工生产区位置与现状图
(2)临时堆土区
根据主设资料与现场调查,本项目光伏区无大面积挖方和填方,其中地面光伏部分带状施工的支架基础涉及土方施工,支架建设造成的临时土方随挖随填,故无需设置临时堆土区。
(3)施工交通
项目位于北辰区,厂区进站道路已建成,连接到天津市市政道路,站址对外交通较便利。所需施工材料可经过场外公路运输进场。厂区既有道路施工期间作为施工道路使用,宽4.5m。施工后还原成为区域内部道路。
2.3.2施工条件
(1)施工用水
施工用水可引自厂区自有供水管线,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
(2)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由厂区电网供给或自备小型发电机解决,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
(3)施工通讯
施工通讯可以利用当地现有通讯网络,并辅以移动通讯,构成对外通讯系统。
(4)建筑材料
施工建筑材料可从当地合法料场或商品砼生产企业商购,料场等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由材料供应商负责防治,建筑材料运输及在项目区临时堆放产生的水土流失由建设单位负责防治。
(5)交通运输
对外交通可利用项目区附近现状道路,场地内施工道路可现有的厂内道路,部分道路采用钢板铺垫路面,施工道路与项目周边现状市政道路相连,项目建设完成后恢复原状。
2.3.3施工工艺
1、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阶段主要是场地平整、施工备料、场地清理。施工场地尽量利用建筑红线内空地,避免大规模扰动对当地水土保持设施产生大面积的占压。主要采用小型推土机进行机械作业。
2、光伏支架及组件
(1)屋面光伏
本项目屋顶为混凝土屋顶,光伏组件固定方式分为四种:1)沿现有彩钢瓦屋面平铺安装;2)沿现有混凝土屋面10°倾角安装;3)新建光伏车棚采用BIPV方式5°倾角安装;4)地面32°倾角安装。光伏阵列组件支架采用固定式支架,光伏支架系统中的各种构件均采用螺栓连接,尽量不采用焊接,以方便施工。安装光伏组件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硬物划伤和撞击表面玻璃。组件在支架上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组件安装时,应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图2.3-2 屋面光伏支架剖面图
-
地面光伏
①预制管桩施工:地面光伏阵列基础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基总体施工顺序为:施工准备——桩基定位放线——障碍物清除——桩机就位——吊装就位、对中、调直——轻击入土中1~2m——校正桩垂直度——桩基击入——检查质量。
②支架安装:与屋面光伏一样,光伏阵列组件支架采用固定式支架,光伏支架系统中的各种构件均采用螺栓连接,尽量不采用焊接,以方便施工。
图2.3-1 地面光伏支架剖面图
(3)光伏组件安装
光伏组件安装前,安装人员必须对每一块光伏组件进行检查,确定外观完整无破损,线头绝缘封闭,如有必要可以进行专业检查。以确保完整无损的光伏组件才可以进入安装现场,破损的光伏组件不得安装。
光伏组件的安装应自下而上,逐块安装,螺杆的安装方向为自内向外,并紧固光伏组件螺栓。安装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以免破坏表面的保护玻璃;光伏组件的联接螺栓应有弹簧垫圈和平垫圈,紧固后应将螺栓露出部分及螺母涂刷油漆,做防松处理。并且在各项安装结束后进行补漆;光伏组件安装必须作到横平竖直,同方阵内的光伏组件间距保持一致;注意光伏组件的接线盒的方向。
组串式逆变器可通过支架固定在屋顶上。逆变器拟采用镀锌角钢制作支架,逆变器与支架相连,混凝土屋面逆变器支架采用配重墩上预留螺栓固定。
3、电缆敷设
根据主体设计,本项目太阳电池组件至逆变器之间采用光伏专用电缆沿桥架敷设的方式。逆变器至并网柜之间的电缆,沿桥架埋地敷设。主体设计包含少量涉及土方挖填的电缆沟,施工及敷设时要求认真清理平电缆沟底,防止砾石碰到电缆。回填时将电缆盖住后垫保护板再回填土,人工夯实并设置警示带。回填后,尚余一定量的余方,均就地铺平。
4、冬(雪)季施工
施工要结合施工现场所在地方具体情况,因地、因时、因工程而宜。坚持质量第一、节约能源、注重安全生产的方针。冬施按温度划分为初冬、严冬、冬末三个阶段,按不同的温度阶段,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及合理有效的冬施措施,做到初冬和冬末多干,严冬少干或不干,以确保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2.4工程占地
项目总占地面积1.56hm
2,均为主体工程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见表2.4-1。
表2.4-1 占地情况一览表 单位:hm2
序号 |
分区 |
小计 |
占地性质 |
占地类型 |
1 |
主体工程区 |
1.56 |
永久 |
工业用地 |
合计 |
1.56 |
/ |
/ |
2.5土石方平衡
经调查,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原地貌地面表层无腐殖土,无植被覆盖,不存在可剥离的表土。
经计算,项目挖方总量0.05万m
3,填方0.05万m
3,无借方,无弃方,不设置取土场、弃渣场。
图2.5-1 项目区现状(左:车棚;右:屋顶)
(1)主体工程区
本项目现状平均高程4.10m,主体工程区不对原自然地形多做扰动,地面光伏部分顺应原自然地形,故项目仅地面光伏阵列基础与电缆沟开挖产生土方。
根据主体设计文件,地面光伏阵列采用预制桩基础,屋面进行混凝土浇筑,开挖土石方量0.04万m3,回填土石方量0.03万m3,多余土方0.01万m3就近摊平。项目区电缆沟施工期间沟槽深1.0m,底宽1.0m,总挖方0.01万m3,开挖土方沿沟槽两侧就地堆放,管线敷设完成后及时回填土方并压实;回填土方量0.01万m3(少量多余土方就近摊平)。
本区总挖方量0.05万m3,总填方0.05万m3。
本项目土石方平衡表见表2.5-1。土石方流向框图详见图2.5-1。
表2.5-1 项目土石方平衡表 单位:万m3
分区 |
序号 |
挖方 |
填方 |
调入 |
调出 |
弃方 |
借方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去向 |
数量 |
去向 |
数量 |
来源 |
主体工程区 |
一般土方 |
① |
0.05 |
0.05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0.05 |
0.05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0.05 |
0.0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图2.5-1 土石方平衡流向框图 单位:万m3
2.6项目投资及进度安排
2.6.1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877.5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2.6.1进度安排
本项目施工期为2024年10月~2025年12月,总工期3个月。主体工程施工进展如表2.6-1所示。
表2.6-1 项目施工进度表
项目 |
2024年 |
10月 |
11月 |
12月 |
施工准备期 |
 |
|
|
基础工程 |
 |
|
|
主体工程 |
 |
|
|
设备运输 |
|
 |
|
设备安装调试 |
|
 |
|
竣工验收 |
|
|
 |

主体工程:
2.7项目区概况
2.7.1地形地貌
项目所在区域地势总体较平坦,项目区平均地面高程在4.10m左右。地貌形态属典型的淤泥质海岸,形成时间距今约200~2000年。地面起伏甚微,坡度为1/10000~1/5000,地势以平原和洼地为主。由于该区低平的地势、较高的地下水位,蒸发量大,造成土壤盐碱化严重,土壤形成过程中沉积了大量盐分,土类以滨海盐渍土为主,植物成活率低。
项目区原为冲积、海积低平原地貌,经电厂修建时堆填成陆。地势起伏较小,地形较为平坦,现为填海造陆所形成的人工地貌,地表绝大部分有素填土覆盖。
北辰区属华北平原区,在天津市地貌分区中属海积冲积平原区;是永定河水系泛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永定河三角洲末端,为永定河、北运河下游冲积平原。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微微倾斜,项目区属于华北平原东部滨海冲积平原地貌,海相与陆相交互沉积地层,地势总体较平坦,略有起伏,原地面高程为3.90~4.30m。
2.7.2地质
北辰区处于新华夏构造体系的华北沉降带的东北部,次级结构为沧县隆起北段、冀中坳陷东北部。区内及邻近地区主要断裂有:天津北断裂,位于区境东部,从东堤头穿过,走向北东,倾向北西,长40km,为活动断裂。1976年唐山地震时,该断裂有活动。汉沟断裂,位于区域中北部,据1981 美国第二颗资料卫星多光谱扫描成像目视解译判读,胜芳--北仓(汉沟)断裂呈现反扭运动。潘庄北断裂和梅厂断裂,处于区境北部,走向北东,二者平行展布,第四纪以来有不同程度的活动。上述断裂带同属于新华夏构造体系,属于压扭性断裂,它们的产生与发育,控制着区境基底地形轮廓、层面分布、地震活动和地面沉降。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的有关规定,本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属设计地震第二组,可忽略发震断裂错动对地面建筑的影响。本场地区域项目地质环境内除区域地面沉降外,其它不良地质作用(如泥石流、崩塌、岩溶等)不发育,场地属相对稳定场地,适宜进行项目建设。
地下水类型为孔隙型潜水,主要补给来源为河水及大气降水,以向附近低洼处排泄为主。勘探期间实测稳定水位埋深约为2.4~3.1m,根据区域资料及有关规范,本场区历年最高水位近地表2.0m,潜水位年变幅为0.50~1.00m。
2.7.3气象
项目位于北辰区,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位于中纬度欧亚大陆东岸,主要受季风环流的支配,是东亚季风盛行的地区。主要气候特征是,四季分明,春季多风,干旱少雨;夏季炎热,雨水集中;秋季气爽,冷暖适中;冬季寒冷,干燥少雪。根据北辰气象站1993-2022年实测值进行特征值的统计与分析。项目区气象特征值见下表。
多年平均气温12.1℃、极端最高气温41.5℃、极端最低气温-19℃;多年平均降水量552.6mm,最大降水量为2015年的1083.58mm,最小降水量为2002年的254.1mm,降水量多集中在6~9月,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941.6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67%;≥10℃积温4000℃,最大冻土深度60cm;风向随季节有明显变化,多年平均风速为3.0m/s,全年主导风向为NNW,最大风速22.0m/s,大风日数16.9d。
表2.7‑1 项目区气象特征值
项目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统计值 |
备注 |
气温 |
1 |
多年平均气温 |
℃ |
12.1 |
1993~2022年 |
2 |
极端最高气温 |
℃ |
41.5 |
2002.7.14 |
3 |
极端最低气温 |
℃ |
-19 |
2010.1.5 |
4 |
最热月平均气温 |
℃ |
26.2 |
7月 |
5 |
最冷月平均气温 |
℃ |
-4.8 |
1月 |
6 |
≥10℃积温 |
℃ |
4000 |
1993~2022年 |
7 |
年均日照总时数 |
h |
2756 |
1993~2022年 |
降水 |
8 |
多年平均降水量 |
mm |
552.6 |
1993~2022年 |
9 |
年最大降水量 |
mm |
1083.58 |
2015年 |
10 |
年最小降水量 |
mm |
254.1 |
2002年 |
11 |
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 |
mm |
1941.6 |
1993~2022年 |
风 |
12 |
平均风速及主导风向 |
m/s |
3.0 /NNW |
1993~2022年 |
13 |
最大风速 |
m/s |
22.0 |
1993.7.9 |
其他 |
14 |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
% |
67 |
1993~2017年 |
15 |
最大积雪厚度 |
cm |
24 |
1999.2.23 |
16 |
多年平均无霜期 |
d |
218 |
1993~2022年 |
17 |
最大冻土深度 |
cm |
60 |
1997.2.14 |
注:资料来源为北辰气象站(1993-2022年)。
2.7.4水文
北辰区位于海河流域下游、永定河与北运河交汇处。区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部地形略有起伏,中部北运河和京津公路两侧地势较为平坦,东部平坦低洼。境内河道纵横交错,洼淀坑塘众多。区内一级河道有7条,分别为:北运河、子牙河、永定河、永定新河、北京排水河、新开河—金钟河、新引河。二级河道有9条,分别为:中泓故道、郎园引河、永金引河、北丰产河、机场排水河、永青渠、淀南引河、卫河及外环河。
项目区不跨越河流,北侧为朗园引河,最短距离370m;南侧为永定河,最短距离2100m。
2.7.5土壤、植被
北辰区区内土壤构成为潮土类,分三个亚类,自西向东,依次为普通潮土、盐化潮土及湿潮土。按照西高东低的地形特点,普通潮土、盐化潮土、湿潮土由西向东呈现规律性分布。土壤质地为沙质、沙壤质、轻壤质、中壤质、重壤质和粘质六种,土质由于受永定渠道变迁冲击影响,西部地表以沙质和沙壤为主,地面有沙丘、沙岗及沙垄,保水保肥交叉,土壤较为贫瘠。中部地区以重壤质土为主,粘性差,耕地差。北运河以东土壤盐碱度大,地表覆盖较少。
项目区域现状为普通潮土,土壤表层质地以粉质粘土为主。项目区目前为工业用地,存在部分人工绿化。项目区附近区域林草覆盖率约15%。
2.7.6其他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和生态脆弱区等区域。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治理区。
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现对照分述如下表3.1-1、表3.1-2。
表3.1-1 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1 |
第17条,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
本项目不涉及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砂、取石 |
符合 |
2 |
第18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
项目所在区不属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 |
符合 |
3 |
第24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符合 |
4 |
第25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
建设单位已委托我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报北辰区审批局审批 |
符合 |
5 |
第28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活动产生的废弃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
本项目无弃方 |
符合 |
6 |
第32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
已根据相关文件计列应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
符合 |
7 |
第38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 |
本项目所占土地不涉及表土资源 |
符合 |
表3.1-2 本项目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定分析表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要求内容 |
分析意见 |
符合性 |
1 |
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区域 |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本项目不位于该区域内 |
符合 |
2 |
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
本项目不位于该区域内 |
符合 |
3 |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工程建设不涉及规定区域 |
符合 |
4 |
水土保持敏感区(包括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区的一级保护地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重要湿地等。) |
工程建设不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 |
|
经分析,本项目选址不存在违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有关规定中要求情况,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水土保持限制和约束性规定,逐条进行分析,得出本项目选址不存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制约性因素,项目选址从水土保持角度是可行的。
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建设方案评价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建设方案评价应符合的相关规定,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保存和综合利用土壤资源,优化设计。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项目建设区地势平坦,光伏组件布设做到因地就势,使项目建设更加简捷顺畅,布局紧凑合理,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2.2工程占地评价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相关规定,工程占地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占地应符合节约用地和减少扰动的要求;(2)临时占地应满足施工要求。
按照以上要求,对本项目占地评价如下:
(1)本项目工程布局紧凑,施工临建工程的设置与场外道路紧密衔接,施工期间的活动、材料及设备运输充分利用场外既有道路,供电及供水等均依托厂区已有道路市政现有设施,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2)本项目主体设计已优化了施工工艺,合理布置,减少了扰动范围,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该项工程施工布置紧凑,在满足主体工程施工要求的同时,充分利用既有资源,减少了工程占地和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降低了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因此,综合分析该项目占地情况可知,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少占用征地范围外土地资源,并通过优化施工组织,可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项目占地是合理的。
3.2.3土石方平衡评价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的相关规定,工程土石方平衡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石方挖填数量应符合最优化原则;
(2)土石方调运应符合节点适宜、时序可行、运距合理原则;
(3)余方应首先考虑综合利用;
(4)外借土石方应优先考虑利用其他工程废弃的土(石、渣),外购土(石、料)应选择合规的料场;
(5)工程标段划分应考虑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土(石)方、弃土(石、渣)方和临时占地数量。
本项目现状为工业用地,表层无腐殖土,不符合表土剥离要求,故本方案不涉及表土剥离;经计算,项目挖方总量0.05万m
3,填方0.05万m
3,无借方,无弃方,不设置取土场、弃渣场。
按照以上要求,对本项目土石方平衡评价如下:(1)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10万m
3,符合最优化原则;(2)项目支架安装临时产生的土方及时回填,土石方调运符合节点适宜、时序可行、运距合理原则;(3)本项目土方全部用于主体回填,挖方得到了充分利用,土石方调配合理;(4)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为普通潮土,无可剥离表土,因此不存在表土资源变化情况,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总之,本项目在满足主体工程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地利用和调配土石方资源,达到土石方挖填平衡,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4取土(石、砂)场设置评价
本项目不需设置取土(石、料)场,工程施工所需砂石料,均集中采购自当地的专用砂场和石料场,双方签订供销合同,合同中明确水土保持责任。
3.2.5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评价
本项目无弃方,因此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3.2.6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根据对施工工艺的分析,主体工程施工主要为光伏支架安装,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有利于缩短施工时限,减少地表裸露时间;施工期间加强现场管理,工程挖填范围严格按照施工放线范围进行,土方开挖后直接用于回填,避免了土方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做到了土方工程随挖、随运、随填、随压;施工时序设计合理。
为减少施工期间裸露面产生的水土流失,方案新增对主体工程区地面部分的区域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临时苫盖的措施具有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能够有效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
3.2.7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在主体工程设计中,为工程建设的安全以及项目建设区环境美化等方面的需要,设计了一些具备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本方案通过对主体工程布局及施工布置等进行分析,对该部分措施给予分析评价。
(1)施工围挡措施
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有城区施工场地必须采取围蔽施工。按照主设计划,施工前对空闲地外围修建施工围挡,围蔽施工场地,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评价: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主导工程原则,彩钢板围挡主要为形成封闭的施工场地,便于施工组织管理,为主体建设的必要设计。
3.3主体工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工程界定是决定该措施是否纳入水土保持投资的主要依据。其界定的主要原则是看该项措施是否主要为主体工程服务,主要为主体工程服务的措施虽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但不纳入本方案水土保持投资,如临时围挡工程等;有的措施虽然为主体工程服务,但更多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就应该纳入本方案水土保持投资,本项目不涉及。
通过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中的界定原则,主体工程不涉及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
4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4.1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划分,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北方土石山区。本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规规定的职责,防止因开发建设等活动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根据天津市水务局发布的《2023年天津市水土保持公报》,2023年天津市共有水土流失面积177.99km
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166.70km
2,中度侵蚀面积9.37km
2,强烈侵蚀面积1.44km
2,极强烈侵蚀面积0.44km
2,剧烈侵蚀面积0.04km
2。北辰区水土流失面积为0.74km
2,为轻度侵蚀,其他面积均为微度侵蚀。
根据天津市土壤侵蚀的相关调查资料,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属微度侵蚀,侵蚀模数背景值取150t/(km
2.a),容许土壤侵蚀模数为200t/(km
2.a)。
4.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通过对项目区地形地貌、土壤植被、地表组成物质及水土流失现状等自然条件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结合工程特点,本项目在施工中将不可避免的扰动地面破坏原有的水土资源,降低当地的土地生产力,在暴雨的作用下,加剧水土流失。
(1)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间需要进行建筑物基础开挖回填和道路的修建等,土石方倒运量较大。在土石方开挖、倒运、回填,松散土体及开挖裸露面在水力和风力的综合作用下将产生水蚀和风蚀。
(2)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空地绿化区在自然恢复期植物措施尚未完全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之前,受降雨和径流冲刷,仍会有轻度的土壤流失发生,但随着植物生长,覆盖度增加,水土流失将逐渐得到控制,并降低到容许土壤流失强度或以下。
4.2.1扰动地表面积
经查阅主体资料和现场调查得知,由于主体建设,使原地貌、土壤及植被受到占压、破坏,扰动地表总面积为主体工程区地面光伏部分,总面积1.56hm
2,均为永久占地。
表4.2-1 扰动地表面积 单位:hm2
预测单元 |
项目占地面积 |
扰动地表面积 |
占地性质 |
占地类型 |
永久 |
临时 |
主体工程区 |
1.56 |
— |
工业用地 |
1.56 |
合计 |
1.56 |
0.00 |
— |
1.56 |
4.2.2损毁植被面积
通过查阅资料和调查,项目建设区地表扰动范围内为厂区内空闲地,植被稀疏,无损毁地表植被面积。
4.2.3废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量)
本项目挖方总量0.05万m
3,填方0.05万m
3,无借方,无弃方。
4.3土壤流失量预测
4.3.1预测单元
根据该项目特点及主体工程布局、设计和施工情况,结合工程施工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壤特性,将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为1个区:主体工程区。
表4.3-1 水土流失预测单位 单位:hm2
序号 |
分区 |
施工期预测面积 |
自然恢复期预测面积 |
1 |
主体工程区 |
1.56 |
1.53 |
合计 |
1.56 |
1.53 |
4.3.2预测时段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的规定: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包括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根据各单元的施工扰动时间,结合土壤流失的季节,按最不利条件确定预测时段:达到一个雨(风)季节长度不足一年的按全年计,不足一个雨(风)季长度的按占雨(风)季长度的比例计算。本项目所在区的雨季为6月~9月。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12月施工结束,施工期不涉及汛期,预测时段如下表所示,考虑施工准备期较短,将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合并为施工期。项目区属于半湿润区,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确定为3年。各预测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时段详见表4.3-2。
表4.3-2 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
序号 |
预测单元 |
面积(hm2) |
预测时段(a) |
施工期
(含施工准备期) |
自然恢复期 |
1 |
主体工程区 |
1.56 |
0.25 |
3 |
合计 |
1.56 |
— |
— |
4.3.3土壤侵蚀模数
通过调查和分析有关资料,确定土壤侵蚀模数,作为计算新增流失量的依据。
(1)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的确定
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根据对现场的实测以及周边项目监测资料,确定项目区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150t/(km
2·a)。
(2)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
本项目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采用类比分析法取得。类比分析法是选取与本项目建设类型相同或相似的建设项目,利用类比项目的水土流失强度实测值推导本项目各个时段土壤侵蚀模数的方法。选取类比工程时要选择建设类型相同或相似,在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现状侵蚀情况、降雨资料、土壤状况、现状植被状况等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相同或相似工程。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地貌类型为平原,项目建设区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为水蚀,侵蚀强度为微度侵蚀。本次预测选取的类比项目为华能杨柳青热电厂渣场5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于2024年7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已于2024年9月完成。结合当地的水土流失情况、工程概况、项目区自然环境状况、工程总体布局及其引发的水土流失类型与分布等,进行综合分析,认为类比工程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等影响水土流失的条件、性质、类型和工程性质与本项目相似,对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预测具有很好的参照作用。
本项目与类比工程水土流失预测主要影响因子比较见下表。
表4.3-3 类比工程可比性分析表
项目名称 |
类比项目 |
本项目 |
一致性
评价 |
华能杨柳青热电厂渣场5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34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地理位置 |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 |
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 |
相同 |
地貌类型 |
平原 |
平原 |
相似 |
气候气象 |
地处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
气候区,年平均降水量566.0mm,集中在7、8月,多年平均风速4.6m/s。 |
地处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
气候区,年平均降水量566.0mm,集中在7、8、9月,多年平均风速3.7m/s。 |
相同 |
土壤植被类型 |
以盐化潮土为主,无现状植被 |
以盐化潮土为主,无现状植被 |
相同 |
水土流失类型 |
水蚀为主,微度侵蚀 |
水蚀为主,微度侵蚀 |
相同 |
水土流失成因 |
自然、人为因素 |
自然、人为因素 |
相同 |
项目简况 |
电力供应设施开发建设 |
电力供应设施开发建设 |
相同 |
扰动类型 |
总体呈点状分布,挖填剧烈、
扰动强烈 |
总体呈点状分布,挖填剧烈、扰动强烈 |
相同 |
扰动后土壤
侵蚀模数 |
施工期1000-1800t/(km2•a) |
— |
— |
自然恢复期土壤
侵蚀模数 |
500 t/(km2•a)、350 t/(km2•a)、150t/(km2•a) |
— |
— |
表4.3-4 修正系数一览表
项目 |
类比结果 |
修正系数 |
地理位置 |
经纬度基本相同 |
1.0 |
气候条件 |
基本相同 |
1.0 |
年平均降雨量 |
基本相同 |
1.0 |
土壤抗蚀性 |
基本相同 |
1.0 |
植被带 |
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相同 |
1.0 |
水土流失现状及水土保持状况 |
项目所在区域、侵蚀类型、水土流失容许值、背景土壤侵蚀模数基本相同 |
1.0 |
工程特性及施工工艺 |
相近 |
0.9~1.0 |
施工工期 |
相近 |
1.1 |
修正系数 |
— |
1.0 |
表4.3-5 土壤侵蚀模数及参数确定情况 单位:t/km2·a
序号 |
预测区域 |
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 |
原地貌侵蚀模数(t/km2·a) |
施工期侵蚀模数(t/km2·a) |
侵蚀模数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二年 |
1 |
主体工程区 |
190 |
1800 |
500 |
350 |
150 |
4.3.4预测结果
1、计算公式
本项目土壤流失量预测按下式计算:

式中:
W—土壤流失量(t);
j—预测时段,j=1,2,指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两个时段;
i—预测单元,i=1,2,3,……,n=1……n;
Fji—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面积(km
2);
Mji—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t/(km
2·a)];
Tji—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预测时段长(a)。
2、预测结果
经计算,本项目建设产生水土流失总量为22.32t,其中施工期水土流失量为7.02t,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为15.30t。各区各时期可能和新增水土流失量详见表4.3-4。
表4.3-4 项目区施工期水土流失量预测成果表
预测单元 |
预测面积
(hm2) |
预测时段
(a) |
综合侵
蚀模数
(t/km2·a) |
扰动后综合侵蚀模数
(t/km2·a) |
水土流失量
(t) |
水土流失总量
(t) |
施工期 |
自然
恢复期 |
施工期 |
自然
恢复期 |
施工期 |
自然
恢复期 |
施工准备及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 |
小计 |
总量 |
新增 |
总量 |
新增 |
总量 |
新增 |
储能站区 |
1.56 |
1.53 |
0.25 |
3 |
150 |
1800 |
500 |
350 |
150 |
7.02 |
6.44 |
15.30 |
8.42 |
22.32 |
14.85 |
合计 |
|
|
|
|
|
|
|
|
|
7.02 |
6.44 |
15.30 |
8.42 |
22.32 |
14.85 |
占总量的百分比(%) |
|
|
|
|
|
|
|
|
|
31.45% |
43.33% |
68.55% |
56.67% |
|
|
3、综合分析
(1)不同预测时段水土流失量分析
经预测,本项目施工期以及自然恢复期间,项目建设区可产生土壤流失总量为22.32t,新增土壤流失总量14.85t。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土壤流失总量为7.02t,施工期新增土壤流失总量为6.44t;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总量为15.30t,自然恢复期新增土壤流失总量为8.42t。
(2)预测单元间水土流失量分析
在1个预测单元中,施工期在整个预测时段内水土流失量较多,主体工程区扰动最为剧烈,流失量最大,因此确定主体工程区为重点防治区域。
4.4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扰动了原地貌,破坏了原水土保持设施,加剧了水土流失,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对当地的水土资源及生态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大风季节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环境。本项目施工期间易通过大风及交通车辆形成扬尘对周边道路产生扬尘污染,影响交通。
(2)泥泞道路对城市产生的危害。项目施工现场有临时土方堆置,如防护不当,雨天易造成泥泞道路,影响城市景观及城市市政排水系统。
4.5指导性意见
本方案针对以上预测结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防治措施布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区内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因此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布设上,应尽量减少裸露地表面积,加强临时覆盖措施,并设置临时排水措施以进行有效的径流调控,在施工中后期需增加植物措施进行植被覆盖。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在进行地面光伏施工前,应做好场地清理,挖好排水沟,定位放线后,按施工图和方案图进行挖掘。
(3)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首先要求主体工程中基础施工尽量避开大风日和雨季汛期施工。在主体工程施工前,临时排水工程先行施工,同时做好临时覆盖防护。
(4)水土保持监测点布设。根据预测结果,本方案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区域为主体工程区、临时堆土区;主要监测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区的水土流失影响因子、土壤流失量和植被变化情况等。
5水土保持措施
5.1水土保持防治分区
本项目共分1个水土保持防治分区,为主体工程区,具体见下表。
表5.1-1 水土保持防治分区表 单位:hm2
序号 |
分区 |
面积 |
1 |
主体工程区 |
1.56 |
合计 |
1.56 |
5.2措施总体布局
5.2.1布设原则
根据施工总布置、施工特点和工程完工后的土地利用意向,采取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结合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与工程实施进度安排,按照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布设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具体原则有:
(1)综合防治的原则。布设的各种防治措施要紧密结合,并与主体设计中已有措施相互衔接,提出切实可行的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和具体措施,使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作用。在防治责任范围内,负责治理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2)因地制宜,景观一致性原则。方案布设的防治措施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高措施布设的适宜性,项目设计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配置应与主体工程布置、道路规划、绿化规划及周边环境相协调,融入设计景观。在植物种的选择上,应以当地适生优势树种为主,植物措施应在对立地条件分析的基础上,推荐多树种、多草种,供设计时进一步优化。
(3)永久临时结合的原则。作为建设类项目,其特点是基础施工面扰动剧烈。因此设计的临时防护措施应紧扣主体施工作业面,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准确计算出施工位置,结合绿化要求,提前布设这些措施,这样后面的永久措施在这些临时措施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施工即可,在节约资金的同时,减少二次扰动。
(4)突出重点原则。对重点部位的治理要加大加强措施的布设程度,进一步提高治理效果。
(5)新方法、新工艺的原则。水土保持措施设计中在保障主体设计功能的基础上尽量采用新工艺、新方法,节约资金的同时提高措施的水土保持功能。
(6)水土保持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相结合的原则。将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纳入方案的水土保持体系中,水土保持措施设计与主体工程的保障设计相结合。设计中充分利用主体工程自身具备的水土保持功能,避免重复设计。
5.2.2总体布局
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及水土保持目标的要求,在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基础上,统筹部署水土保持措施。做到主体工程建设与水土保持方案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重点治理与综合防护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和恢复、提高土地生产力相结合,尽量减少项目建设期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并有效治理项目建设区原有水土流失。
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综合措施体系主要有以下内容:
(1)主体工程区
1)工程措施:土地整治
2)植物措施:撒播草籽
3)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
水土保持措施详见表5.2-1,水土流失防治工程体系见框图5.2-1。
表 5.2-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统计表
防治区 |
防治措施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主体工程区 |
土地整治 |
撒播草籽 |
密目网苫盖 |
图5.2-1 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框图
5.3分区措施布设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的要求,遵照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原则,按防治分区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设计,使项目建设区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明显治理,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所采取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应做到保障施工安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依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中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的规定,同时由于本项目涉及城镇,将本项目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标准定为2级标准。
(1)主体工程区
1)工程措施
①土地整治:方案设计对地面光伏区域进行土地整治,为植物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共需土地整治面积1.53hm
2。
2)植物措施
①撒播草籽: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及设计文件,建议在地面光伏区域采取撒播草籽的形式,草籽选择混合草籽有苜蓿、无芒麦草,撒播比例按1:2,撒播密度为80kg/hm
2,撒播草籽面积1.53hm
2。
3)临时措施
①密目网苫盖:在施工前的时段内对地面光伏范围内的裸露地表进行密目网苫盖,避免产生扬尘污染,采用密目网(2000目/100cm
2)苫盖,主体工程区密目网苫盖面积约为1.56hm
2。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见表5.3-1。
表5.3-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表
防治分区 |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
单位 |
工程量 |
主体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hm2 |
1.53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hm2 |
1.53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hm2 |
1.56 |
5.4施工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原则
(1)与主体工程相互配合、协调,在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主体工程创造的用水、用电和交通等施工条件,减少施工辅助设施;
(2)按照“三同时”原则,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及时防治新增水土流失,同时也考虑植物适宜播种的季节性要求;
(3)施工进度安排坚持“保护优先、先拦后弃”的原则,临建工程施工完工后,按主体设计尽快进行覆盖、硬化或恢复原有占地类型,植物措施在土地整治的基础上尽快适时实施。
2、施工方法
(1)密目网苫盖
人工铺盖、搭接,重复搭接的宽度控制在20cm,在坡脚和重复搭接处压盖块石,每隔3m压盖一块块石,施工结束后人工移除块石,收回密目网。密目网苫盖施工应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
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实施必须符合方案的总体布局,各项工程施工要严格按方案提出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要求执行,使用材料要符合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序,在拟定的建设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4、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本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实施进度要与主体工程的土建工程、绿化工程保持同步,初步确定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进度如表5.4-1所示。
建设单位要考虑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及水土保持工程的特点,首先在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地段采取防治措施,其次,在春、秋季及时开展植物措施,最后在主体工程全部竣工后及时做好收尾工作。
表5.4-1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表
序号 |
项目 |
2024年 |
10月 |
11月 |
12月 |
1 |
主体工程区 |
 |
|
|
1.1 |
土地整治 |
 |
|
|
1.2 |
撒播草籽 |
 |
|
|
1.3 |
密目网苫盖 |
 |
|
|

主体施工进度: 水保措施施工进度:
6水土保持监测
6.1监测范围和时段
(1)监测范围
根据确定的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工程水土流失特点,确定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56hm
2。
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工程布局、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将本项目划分为主体工程区1个监测分区。
(2)监测时段
本项目属建设类项目。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的规定,本项目监测时段自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于2024年12月竣工,建设工期3个月。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成的当年或后一年,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定为2025年。因此监测时段从2024年10月至设计水平年结束(2025年12月),共监测15个月。
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分析,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主要监测时段为施工期,重点监测区域为主体工程区。
6.2监测内容和方法
1、监测内容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文),结合项目区具体情况,本项目监测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方面。
2、监测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文),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监测方法为实地调查、巡查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
6.3点位布设
根据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布设1个监测点,具体布设如下:
(1)主体工程区布置1个监测点,施工期间采用实地调查、巡查监测、遥感监测法。
6.4监测频次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要求:
扰动土地情况应每月监测1次。
水土流失状况应每月监测1次,发生强降水等情况后应及时加测。其中土壤流失量结合拦挡、排水等措施,设置必要的控制站,进行定量观测。
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应每季度监测1次,其中临时措施应每月监测1次。
水土流失危害应结合上述监测内容一并开展。
6.5监测人员及设备
6.5.1监测人员
由项目监测单位根据相关规程规范编制监测细则并实施监测。根据监测内容与监测时段,本项目监测时间为15个月,监测单位需配备至少3名有经验的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进行现场的水土保持监测,根据相关规定程序对监测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以保证监测成果的质量。
6.5.2监测设施及设备
为确保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获取可靠的技术资料,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等规定,监测单位需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主要的监测土建工程量、消耗性材料和仪器设备详见表6.5-1。
表6.5-1 水土保持主要监测设备一览表
项目 |
工程或材料设备 |
数量 |
备注 |
一、土建设施 |
1、定位监测点 |
调查样方 |
1个 |
|
二、调查监测 |
布设监测样地 |
3组 |
|
三、监测主要消耗性材料 |
塑料直尺 |
3把 |
|
1:5000地图 |
2套 |
记录本 |
5个 |
水、电、纸张等材料 |
若干 |
四、监测主要设备和仪器 |
风向标 |
1套 |
大部分设备和仪器监测单位有配备,考虑仪器设备的折旧和需购买的设备。 |
雨量计 |
1套 |
磅秤 |
1台 |
电子天平 |
1台 |
烘箱 |
1台 |
取土环刀 |
8个 |
50m皮尺 |
2个 |
20m钢卷尺 |
2个 |
简易土工试验仪器 |
1套 |
土壤水分测定仪 |
1台 |
数码摄像机 |
1台 |
手持GPS |
1台 |
笔记本电脑 |
1台 |
影像拍摄无人机 |
1台 |
|
|
|
|
|
6.6监测成果
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测工作的单位根据监测合同开展工作,并及时编制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监测单位应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进行监测:扰动土地情况、取土(石、料)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等;同时建立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监测的影像、遥感、照片等档案资料;发生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的,应现场通知建设单位,并展开监测,填写记录表,5日内编制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整理、分析监测报告,分析土壤流失情况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资料应报送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7.1投资估算
7.1.1编制原则及依据
1、编制原则
水土保持投资既包括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投资,又有本方案根据水土保持需要新增加的措施投资,水土保持投资估算遵循“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的原则,即价格水平年、人工单价及相关费率与主体工程投资估算保持一致。
2、编制依据
(1)《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 水总〔2003〕67号);
(2)《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号);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
(5)《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0〕351号);
(6)《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综〔2021〕59号)。
7.1.2编制说明与估算成果
1、费用构成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划分为: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临时措施费、水土保持独立费用、预备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中水土保持独立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等。
2、基础单价
(1)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采用主体工程人工单价。
(2)材料单价
主要材料预算单价与主体工程相一致,与主体保持一致,当主体工程中没有出现时,以《水土保持工程估算定额》的定价进行计算。
(3)价格水平年
价格水平年与主体工程设计一致。
3、措施单价
工程措施单价采用主体工程分析价,主体工程不足的采用水保定额及标准补充分析计算;植物措施采用《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3〕67号)进行编制。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及扩大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组成。
①直接费
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植物措施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部分工程单价直接取用主体工程设计文件相应工程单价。
②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
③现场经费=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率。
(2)间接费
间接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3)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4)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本方案税率9%。
(5)扩大费
扩大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扩大系数,本方案扩大系数取10%。
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扩大系数的取费标准详见表7.1-1~7.1-3。
表7.1-1 工程措施费率取费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费率(%) |
计算基础 |
1 |
其他直接费 |
3 |
直接费 |
2 |
现场经费 |
5 |
直接费 |
3 |
间接费 |
5 |
直接工程费 |
4 |
企业利润 |
7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 |
5 |
税金 |
9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 |
表7.1-2 植物措施费率取费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费率(%) |
计算基础 |
1 |
其他直接费 |
2 |
直接费 |
2 |
现场经费 |
4 |
直接费 |
3 |
间接费 |
3.3 |
直接工程费 |
4 |
企业利润 |
5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 |
5 |
税金 |
9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 |
表7.1-3 临时措施费率取费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费率(%) |
计算基础 |
1 |
其他直接费 |
3 |
直接费 |
2 |
现场经费 |
5 |
直接费 |
3 |
间接费 |
4.4 |
直接工程费 |
4 |
企业利润 |
7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 |
5 |
税金 |
9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 |
(6)施工临时工程
施工临时工程投资包括临时防护措施和其他临时工程投资两部分。临时防护措施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编制;其他临时工程投资按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之和的2%计算。
3、独立费用
独立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流失监测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各项费用按照国家和水土保持相关规定计列。
(1)建设管理费:按水土流失防治费(含方案新增措施一至三部分费用之和)的2.0%计列。
(2)水土保持监理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与主体工程一并监理,根据实际情况,计列1.5万元。
(3)科研勘测设计费:根据工作量及市场价格计列,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计列6万元。
(4)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人工费、土建设施费、消耗性材料费、仪器设备折旧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项目配备监测员3人,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费用按1.5万元计取。
(5)水土保持验收费:根据工程实际工作量结合市场行情计列,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总费用按1万元计取。
4、基本预备费
按一至四部分费用之和的6%进行计算。
5、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0〕351号),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项目占地面积1.4元/m
2收取,不足1m
2按1m
2计列,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536m
2,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18万元。
7.1.3估算成果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包括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投资以及本方案的新增投资,水土保持总投资29.22万元。均为本方案新增投资。其中:工程措施新增投资2.65万元;植物措施新增投资0.68万元;临时措施新增投资11.88万元;独立费用10.30万元;预备费1.5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8万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详见表7.1-4~7.1-7。
表7.1-4 水土保持总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方案新增 |
主设已列 |
合计
(万元) |
建安
工程费 |
植物
措施费 |
独立
费用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2.65 |
|
|
|
2.65 |
一 |
主体工程区 |
2.65 |
|
|
|
2.65 |
|
第一部分:植物措施 |
|
0.68 |
|
|
0.68 |
一 |
主体工程区 |
|
0.68 |
|
|
0.68 |
|
第二部分:临时措施 |
11.88 |
|
|
|
11.88 |
一 |
主体工程区 |
11.88 |
|
|
|
11.88 |
|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
|
|
10.30 |
|
10.30 |
一 |
建设管理费 |
|
|
0.30 |
|
0.30 |
一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
|
1.50 |
|
1.50 |
三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
|
1.50 |
|
1.50 |
四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
|
6.00 |
|
6.00 |
五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 |
|
|
1.00 |
|
1.00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14.53 |
0.68 |
10.30 |
0.00 |
25.51 |
基本预备费(6%) |
|
|
|
|
1.53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
|
2.18 |
水土保持总投资 |
|
|
|
|
29.22 |
表7.1-5 水土保持分项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投资(万元) |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
|
|
2.65 |
一 |
主体工程区 |
|
|
|
2.65 |
|
土地整治 |
m2 |
15336 |
172.81 |
2.65 |
|
第一部分 植物措施 |
|
|
|
0.68 |
一 |
主体工程区 |
|
|
|
0.68 |
1.1 |
撒播草籽 |
hm2 |
1.53 |
430.49 |
0.07 |
1.2 |
草籽量 |
kg |
122.4 |
50 |
0.61 |
|
第二部分 临时措施 |
|
|
|
11.88 |
一 |
主体工程区 |
|
|
|
11.88 |
1 |
密目网苫盖 |
100m2 |
155.36 |
764.41 |
11.88 |
表7.1-6 独立费用估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取费依据文号/依据 |
费用(万元) |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
10.30 |
一 |
建设管理费 |
按一至三部分之和的2% |
0.30 |
二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根据实际工程量计列 |
1.50 |
三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根据实际工程量计列 |
1.50 |
四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根据实际工程量计列 |
6.00 |
五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 |
根据实际工程量计列 |
1.00 |
表7.1-7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
占地面积(m2) |
单价(元) |
征收金额(万元) |
15536 |
1.4 |
2.18 |
7.2效益分析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规定,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目的是控制因施工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恢复项目区土地植被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运行。
方案中对各防治区均规划了水土保持措施或提出了水土保持要求。通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因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降低了施工场地原地面水土流失,可减少水土流失量5.07t,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
表7.2-1 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总面积 单位:hm2
防治分区 |
面积(hm2)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① |
② |
③ |
④ |
②+③+④ |
水土流失总面积 |
光伏阵列面积 |
道路及硬
化面积 |
水保措施面积 |
治理达标
面积 |
主体工程区 |
1.56 |
1.53 |
0.03 |
1.56 |
1.554 |
99.6 |
合计 |
1.56 |
|
|
|
1.554 |
99.6 |
(1)水土流失治理度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6hm
2,施工扰动面积为1.56hm
2,水土保持措施治理达标面积1.554hm
2,经计算得水土流失治理度大于99%,达到了防治目标要求。
(2)土壤流失控制比
本项目治理后地块平均土壤侵蚀模数小于150t/(km
2·a),项目区容许土壤侵蚀量200t/(km
2·a),土壤流失控制比可达1.33,达到了防治目标要求。
(3)渣土防护率
本项目施工期采用了大量临时苫盖措施,项目不产生弃土,工程渣土防护率可达98.8%,达到了防治目标要求。
(4)林草植被恢复率
项目区主体设计无绿化面积,方案补充设计绿化面积1.53hm
2,实际采取植物措施面积1.528hm
2,经计算得林草植被恢复率大于99%,达到了防治目标要求。
(5)林草覆盖率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6hm
2,项目建设范围内总绿化面积为1.53hm
2,则项目林草覆盖率为85.95%,达到了防治目标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目标值实现情况对照表见表7.2-2。
表7.2-2 水土保持方案目标值实现情况对照表
评估指标 |
目标值 |
设计达到值 |
评估结果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5% |
99.5% |
达标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1.33 |
达标 |
渣土防护率(%) |
97% |
98% |
达标 |
表土保护率(%) |
95% |
95% |
本项目不涉及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99% |
达标 |
林草覆盖率(%) |
26% |
85.95% |
达标 |
8水土保持管理
水土保持管理是保证水土保持方案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能够顺利有效地实施,业主单位切实做好招投标工作,落实工程的监理、监测,要求各项工作的承担单位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建设单位要聘请相应的监测单位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8.1组织管理
建设单位应成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监理、监测、验收,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检查、验收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做到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组织健全、人员固定,保证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明确施工单位负责的水土保持责任范围,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建立水土保持工程档案,并向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报告建设信息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等,使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该工程水土保持实施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
(2)工程施工期间,与设计、施工保持畅通联系,协调好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正常建设,并按时竣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3)经常深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掌握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的水土流失状况及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水土保持工程建成后,为保证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建设单位必须对永久征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8.2后续设计
本方案批复后,建设单位需将本方案制定的防治措施内容和投资纳入主体工程设计文件中。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应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基础上,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单项工程设计,将各项治理措施定点定位,明确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并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和投资纳入主体工程设计文件中。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措施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水土保持功能显著降低或者丧失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因工程扰动范围减少,相应表土剥离和植物措施数量减少的,不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本项目方开工建设,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重新审核。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应当自收到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生产建设单位。
8.3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水政服〔2019〕1号),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和监测经验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或自行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在水土保持监测文件中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监测成果中提出“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由监测单位开展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及防治效果的监测。接受监测任务后,应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测工作的单位根据监测合同开展工作,并及时编制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监测单位应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进行监测:扰动土地情况、取土(石、料)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等;同时建立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监测的影像、遥感、照片等档案资料;发生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的,应现场通知建设单位,并展开监测,填写记录表,5日内编制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整理、分析监测报告,分析土壤流失情况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工程完工后,应编制监测报告并报送至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8.4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监理是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措施,通过水土保持监理可以为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提供质量保证,确保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防治目标,同时为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工作奠定基础。
(1)监理单位及要求
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建设规模较小的实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由主体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对方案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理。
(2)监理任务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水土保持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旁站、平行检测、巡查和指令文件等监理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建设的各项施工活动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同时投产使用、同时验收等,提出要求限期完成的有关水土保持工作。
②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合同,协助处理各种水土保持纠纷。
④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作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基础和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必备的专项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对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的重大水土保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重点;定期归档监理成果。
8.5水土保持施工
对本项目施工单位要求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水土保持作为我国基本国策的认识,增强其法制观念,使落实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为一种自觉行动。在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建设管理单位成立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管理机构,应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并配备懂技术和法律的人员配合当地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向施工单位及附近群众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以提高施工队伍和群众对水土保持的认识,增强其水土保持的法律意识,督促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和治理成果的防护,减少水土流失带来的负面影响。
同时,工程建设部门需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和制度,使方案每项工程计划都落到实处,做到有专人组织实施、责任到人、有章可循。
施工期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机械的运行范围,不得随意行驶,任意碾压;在施工区出入口竖立保护地表和植被的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占地,防止对地表的扰动范围扩大;注意施工及生活用火安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对泄洪防洪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有效性。
最后,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存档,以备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查阅。
8.6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验收的内容、程序等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执行。
根据《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水政服〔2019〕1号),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只需要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委托或自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验收报备材料报备至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市水务局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水综〔2023〕11号),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