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 况 | 项目名称 | 湖北聚合未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晒湖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地址 | 武昌区首义路街晒湖路29号 | ||||
项目所属行业 | 机动车燃油零售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根据武汉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湖北聚合未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晒湖路加油站(以下简称“晒湖路加油站”)原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租赁经营,因租赁合同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由湖北聚合未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湖北聚合未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接手经营后,于2021年7月-9月对晒湖路加油站进行了加油机及工艺管线的改造(改造内容:将原有加油机拆除新建,更换8枪加油机4台,更新一次卸油、二次加油油气回收管线、输油管线、卸油管线、通气管等,站房及罩棚利旧修缮,站房装饰装修,罩棚更换屋面板,更换不锈钢天沟,网架结构除锈刷漆,做防腐处理),并通过了专家审查。 晒湖路加油站按功能可分为加油区、油罐区、站房等。 加油区位于站区中部,罩棚下方设置4个加油岛,加油区设置4台8枪加油机,加油岛呈两行布置于罩棚下方。罩棚为球节点网架结构,加油岛高度0.15m,加油岛两侧均设有防撞柱。 站房(2F)位于加油区西侧,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便民商店,配电房位于站房内。 储罐区位于罩棚行车道下,设置4座20m³储油罐(钢Q235B +防渗罐池),其中2座92号乙醇汽油、1座95号乙醇汽油储罐,1座98号汽油储罐。 通气管沿罩棚柱向上敷设,通气管口高出罩棚2m,管口设有阻火帽及阻火型机械呼吸阀;密闭卸油点设置在站区北部(站房东面距站房13m处),根据不同的储罐设置了不同的设快速(阴阳)接头及卸油油气回收接头。 车辆出入口分开设置,入口位于站区的东北侧、出口位于站区的西南侧。站内单车道宽5m,双车道宽11m,地面采用混凝土路面。 加油站西面、北面均设有高2.2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与站外隔开,防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晒湖路加油站东面为静安路(次干路),静安路以东为华美达安可酒店(重要公共建筑物),南面为雄楚大道(主干路)及雄楚大道高架桥(二类保护物),西面和北面为在建中的商业住宅综合体(城投禧园,一类保护物),沿静安路西侧有架空电力线路(10KV宝路商线、杆高12m)及架空通信线路架设,西南侧有2个箱式变压器(丙类物品生产厂房),晒湖路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内无明火作业建筑及火花散发点,晒湖路加油站站前无地埋燃气管线,站区东北地埋有国防电缆,设置有国防电缆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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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机构资质证书号 | APJ-(津)-007 | 资质有效期至 | 2024年12月15日 | ||
项目组组长 | 邓 航 | 0800000000104125 | 化工工艺/安全 | ||
项目组成员 | 邓 航 | 0800000000104125 | 化工工艺/安全 | ||
査立强 | 1500000000200627 | 电 气 | |||
尹 航 | S011041000110203001528 | 自动化 | |||
金 牧 | 1700000000300702 | 安全/电气 | |||
王术智 | 1700000000301376 | / | |||
沈文骏 | 1600000000200435 | 化工工艺 | |||
技术负责人 | 张 巍 | 1500000000100218 | 化工工艺 | ||
报告编制人 | 邓 航 | 0800000000104125 | 化工工艺/安 全 | ||
尹 航 | S011041000110203001528 | 自动化 | |||
金 牧 | 1700000000300702 | 安全/电气 | |||
报告 审核人 |
朱德英 | S011041000110191000922 | 化工工艺/电气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磊 | S011032000110203000735 | 安 全 | ||
评 价现 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邓航、尹航 | |||
现场勘验时间 | 2024年7月13日 |
现场勘验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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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结 论 |
1、湖北聚合未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晒湖路加油站位于武昌区首义路街晒湖路29号。晒湖路加油站设有4座20m3乙醇汽油、汽油储油罐,晒湖路加油站折合总储量为8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的规定,晒湖路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 2、经过对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其中火灾爆炸为危险性最大的危险、有害因素。 3、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修订),晒湖路加油站经营的乙醇汽油、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可知乙醇汽油、汽油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晒湖路加油站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晒湖路加油站站址、周边安全间距、站内建(构)物、设备设施的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及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晒湖路加油站制定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应急预案演练。 6、晒湖路加油站不存在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中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使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加油站周边环境、安全间距、平面布置、油罐、加油设施、辅助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项,晒湖路加油站已按照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整改,经过复查,已经整改完毕。 8、湖北聚合未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晒湖路加油站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进行落实。 综上所述,湖北聚合未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晒湖路加油站满足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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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签 发 | 报告签发人: | 李良和 | 签发时间 | 2024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