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21 10:16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编号:TJJAP202303080101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商储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地址 |
南港工业区四号路以南、海防路以东、G0111高速以西 |
项目所属行业 |
石油及制品批发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商储库坐落于南港工业区四号路以南、海防路以东、G0111高速以西,储存原油,是石油储备库,有罐组一、罐组二、罐组三、罐组四、罐组五、罐组六、罐组七、罐组八,八个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机构资质证书号 |
APJ-(津)-007 |
资质有效期至 |
2024年12月15日 |
项目组组长 |
齐福敏 |
S011011000110202000059 |
化工机械 |
项目组成员 |
于洋 |
1500000000300952 |
化工工艺 |
葛爱丽 |
S011011000110201000048 |
安全 |
马静 |
S011011000110191000092 |
电气 |
马俊伟 |
S011011000110192000190 |
自动化 |
技术负责人 |
李博扬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武可艳 |
报告编制人 |
于洋、齐福敏 |
报告审核人 |
周辉 |
评 价现 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于洋、齐福敏 |
现场勘验时间 |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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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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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结 论 |
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商储库 |
企业归属 |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库 址 |
南港工业区四号路以南、海防路以东、G0111高速以西 |
行政归属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港工业区 |
油库级别 |
储备库 |
建库
时间 |
始建于2011年6月
验收于2015年1月 |
经营品种 |
原油 |
储存能力 |
320万立方米 |
储罐材质、结构形式 |
100,000m³ 钢制 外浮顶 原油储罐 32座 |
路 由 |
天津商储库石油原油的进库、出库主要依托以大港枢纽库为核心的中石化华北管网输送系统,从大港枢纽库至天津商储库设有一根 DN800 输油管道,由天津商储库与基地公司共用(天津商储库为基地公司提供计量、污水转运支持)具体详见2.5。 |
占地面积m2 |
669,798.1 m2(使用权中止日期:2061.12.19;房地证:津字第114051300068号) |
油库组成
(建、构筑物) |
罐区一:
罐组一(4座 100,000m³原油储罐);
罐组二(4座 100,000m³原油储罐);
罐组四(4座 100,000m³原油储罐);
罐组五(4座 100,000m³原油储罐);
罐组七(4座 100,000m³原油储罐);
罐组八(4座 100,000m³原油储罐);
罐区二:
罐组三(4座 100,000m³原油储罐);
罐组六(4座 100,000m³原油储罐);
流量计间、输油泵棚;综合办公楼(含中心控制室、电话站)、35kV变电所、消防泵站(含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驻库消防站(含泡沫充装站、训练塔、消防车库、泡沫充装站)化验室及维修间等辅助设施、含油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及雨水提升泵站、污水预处理站、泡沫站及现场机柜间、罐区配电间及阴极保护间、危险废物暂存设施 |
主要消防设施 |
低倍数泡沫系统、消防冷却水系统、冷却水管、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灭火毯等 |
辨识、评价结果 |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
原油 |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
不涉及 |
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 |
罐组一 储存单元(一级) |
危险程度 |
高度危险 |
罐组二 储存单元(一级) |
危险程度 |
高度危险 |
罐组三 储存单元(一级) |
危险程度 |
高度危险 |
罐组四 储存单元(一级) |
危险程度 |
高度危险 |
罐组五 储存单元(一级) |
危险程度 |
高度危险 |
罐组六 储存单元(一级) |
危险程度 |
高度危险 |
罐组七 储存单元(一级) |
危险程度 |
高度危险 |
罐组八 储存单元(一级) |
危险程度 |
高度危险 |
主要危险 |
火灾、爆炸 |
次要危险 |
中毒、窒息、噪声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电气伤害、灼烫、高温、冒顶、淹溺、自然危害等 |
安全防
护距离 |
满足GB/T 37243-2019要求 |
满足《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及周边防护目标相关规范的要求 |
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
个人风险 |
可以接受(无防护目标落在可容许风险曲线范围内) |
社会风险 |
风险可接受(没有社会风险) |
四个系统 |
气体检测 |
GDS探头定期检验,正常运行中 |
紧急切断 |
SIS系统通过验证,已定期测试,正常运行中 |
视频监控 |
可监控各关键岗位及罐浮盘等处,正常运行中 |
雷电预警 |
三级预警范围满足要求,正常运行中 |
第40号令符合性情况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符合要求:
库区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入口处设置告知牌,设置有可燃气体报警,并定期检验,对储罐区温度、液位、流量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控、记录,在控制室内设置紧急切切断阀开关,员工上岗前均进过培训,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并定期评估。 |
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符合性情况 |
符合要求:
对原油储罐设有液位计和温度计并设远传监视及报警功能,设备管道均静电接地并设计泡沫灭火设施等,符合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提出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相关防护措施要求。 |
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 |
每天将安全生产状态、风险辨识结果、安全承诺等内容在库区门口进行公示,做出安全承诺 |
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 |
2021年深度评估 |
低风险 |
2021年度自评 |
低风险 |
2022年度自评 |
低风险 |
2023年度自评 |
低风险 |
2024年度计划 |
开展自评及深度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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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商储库 现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
报 告签 发 |
报告签发人 |
李良和 |
签发时间 |
202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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