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炼铁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6号。 | ||||
项目所属行业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铁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本报告评价范围是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1座(其有效容积为1000m3)、热风炉系统、煤粉喷吹系统、煤气净化系统、上料及炉顶系统、铸铁系统以及炼铁厂公辅设施(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的安全设施;1套烧结(105烧结);一套TRT;锅炉系统、空压站等公用工程及炼铁厂安全管理。 | ||||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机构资质证书号 | APJ-(津)-007 | 资质有效期至 | 2024年12月15日 | ||
项目组组长 | 武可艳 | S011011000110192000094 | 机械 | ||
项目组成员 | 陈秀娟 | S011011000110191000098 | 安全 | ||
查立强 | 1500000000200627 | 电气 | |||
张娟娟 | S011011000110193000197 | 冶金/有色金属 | |||
技术负责人 | 李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齐福敏 | ||
报告编制人 | 武可艳、张娟娟 | 报告审核人 | 吴建水 | ||
评 价现 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武可艳、张娟娟 | |||
现场勘验时间 | 2022年9月8日 | 现场勘验图像 | |||
评 价结 论 |
1.危险化学品辨识 (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炼铁厂涉及的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为:高炉煤气(1570)、焦炉煤气(1570)、天然气(2123)、氮气(172)、乙炔(2629)和氧气(2528); (2)根据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炼铁厂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品。 (3)根据《高毒物品目录》,炼铁厂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高毒物品有一氧化碳(高炉煤气)。 (4)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国办函〔2017〕120号,炼铁厂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易制毒品。 (5)根据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炼铁厂生产过程中乙炔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6)根据2017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炼铁厂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7)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炼铁厂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可燃性粉尘为无烟煤粉尘(六、冶金)。 2.重大危险源辨识 炼铁厂煤气管道运输生产单元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煤气柜储单元构成了三级重大危险源。 3.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炼铁厂属大型金属冶炼作业、工艺流程长,设备众多,尤其重型设备较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煤气中毒、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灼烫、粉尘、高温、噪声伤害、煤粉尘爆炸等。其中火灾、爆炸危险涉及高炉冶炼、出铁、出渣、煤气干法布袋除尘器,高炉煤气管道,干燥气炉,煤粉制备,输送及喷煤系统,煤粉仓、原煤棚、原煤仓等,涉及炼铁工艺的全过程。此外,液压站、润滑站、储煤棚、电缆沟、电气设施等处均具火灾危险。 炼铁厂高炉煤气中毒是炼铁厂最具危险性的危险源,涉及高炉各作业平台、炉顶、重力除尘器、煤气干法除尘器,热风炉燃烧系统、干燥炉燃烧系统,煤气管道、煤气阀组、原煤仓、煤粉仓。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灼烫、高温遍布高炉本体、热风炉系统、煤粉制备系统。高温、噪声主要其中在高炉炉顶,热风炉。粉尘集中在高炉上料系统(包括焦槽、矿槽、破碎、筛分皮带转运),高炉炉前出铁场,煤气干法除尘卸灰系统,煤粉制备及运输、喷煤系统。高炉喷煤及煤粉制备、输送有粉尘爆炸危险。 4.重大隐患判定 按照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进行判定,炼铁厂炼铁厂存在重大隐患:“铸铁区域操作室未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5.综合结论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在依照法律、规范对本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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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签 发 | 报告签发人: | 张巍 | 签发时间 | 202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