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新闻资讯 > 公示公告 >
  • 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厂2×7500m³/h 制
    发布时间:2021-07-08 09:01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编号:DR20210226-20407



    项目名称 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厂2×7500m³/h 制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铁尔曼区
    项目所属行业 金属冶炼 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2×7500m³/h制氧装置位于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西南制氧生产区内,生产的氧气仅作为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内使用,不进行外销,故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2×7500m³/h制氧装置下属动力实业部的一个工段,2×7500m³/h制氧装置2017年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至今未进行过新改扩建项目,仅制氧工段的充装间现已停用,故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现厂内检维修所使用的氧气瓶均外购。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初次取得三级标准化证书,2020年11月11日通过三级标准化复审,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良好。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评价机构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资质证书号 APJ-(津)-007 资质有效期至 2024年12月15日
    项目组组长 胡建杰 安全 1800000000201376
    项目组成员 胡建杰 安全 1800000000201376
    余晓阳 电气 S01101100011019200059
    马俊伟 自动化 S011011000110192000190
    司红梅 化工机械 S011037000110191000776
    刘广环 化工工艺 S011011000110191000015
    技术负责人 张巍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友
    报告编制人 胡建杰、余晓阳、马俊伟、司红梅、刘广环 报告审核人 许彬
    评 价现 场 现场勘验人员 胡建杰、司红梅
    现场勘验时间 2021年3月27日 现场勘验图像 见附件
    评 价结 论 1.本项目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危险化学品以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该制氧厂不存在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厂2 × 7500m³/h制氧装置积极进行了整改,目前对提出的问题完成了整改,对不能整改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计划。通过对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厂 2×7500m³/h 制氧装置安全管理系统的检查分析和动力分厂 2×7500m³/h 制氧装置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后,评价组认为:经过整改合格后的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厂 2×7500m³/h 制氧装置基本满足各项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报 告签 发 报告签发人:  周昊 签发时间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