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 况 | 项目名称 | 武汉路路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通达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4号A1 | ||||
项目所属行业 | 机动车燃油零售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武汉路路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通达加油站需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次评价的范围为:武汉路路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通达加油站用地范围内,包括加油站的选址、自然条件及周围环境条件、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安全设施设备、公用工程(配套的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防雷、静电接地)和安全管理等。 | ||||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机构资质证书号 | APJ-(津)-007 | 资质有效期至 | 2024年12月15日 | ||
项目组组长 | 李 妍 | S011044000110192002617 |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 ||
项目组成员 | 李 妍 | S011044000110192002617 |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 ||
査立强 | 1500000000200627 | 电 气 | |||
陈 建 | S011032000110192001269 | 自动化 | |||
刘 磊 | S011032000110203000735 | 安 全 | |||
林 灿 | 1800000000300480 | 化 学 | |||
尹 航 | S011041000110203001528 | 轻化工程(卓越) | |||
朱德英 | S011041000110191000922 | 化工工艺/安全工程 | |||
金 牧 | 1700000000300702 | 安全工程 | |||
王术智 | 1700000000301376 | 环境工程 | |||
技术负责人 | 邓 航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尹婷婷 | ||
报告编制人 | 李妍、金牧、尹航 | 报告审核人 | 肖鹏 | ||
评 价现 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李妍、金牧 | |||
现场勘验时间 | 2022.10.14 |
现场勘验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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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结 论 |
1、武汉路路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通达加油站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4号。该加油站设有5座20m3双层储油罐(内衬),其中乙醇汽油储罐2座,柴油储罐2座,停用1座,该加油站折合总储量(柴油折半计算)为60m3,为三级加油站。 2、经过对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其中火灾爆炸为危险性最大的危险、有害因素。 3、该加油站经营的乙醇汽油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 4、该加油站重大危险源辨识仅为储存单元,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乙醇汽油、柴油未超过规定的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该加油站站址、站内建(构)物、设备设施的平面布置、内部防火间距及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该加油站加油机、通气管距离站区东侧地铁口间距不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4.0.4”的要求。 由于通达加油站始建于1999年9月,按照《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规范建造,而通达加油站东侧地铁站建成时间晚于该加油站。根据《汽车加油加气设计与施工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文件(具体见附件)以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第4.0.4A条的内容“按原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建设的加油站在改造时,若经增加油气回收系统,其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仍不能满足本规范第4.0.4条要求时,则加油站的汽油罐应加装防爆装置。防爆装置如采用阻隔防爆装置,阻隔防爆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3001执行。” 该站于2018年8月进行了双层罐(内衬)改造、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并按照《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防爆储罐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在汽油罐内加装了阻隔防爆装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第4.0.4A条的相关要求。 因此评价组认为站内所涉及的设备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可满足安全要求。 7、该加油站制定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应急预案演练。 8、该加油站不存在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中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使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加油站周边环境、安全间距、平面布置、油罐、加油设施、辅助设施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涉及的所有检查项均为合格。 10、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改),使用加油站经营许可条件安全评价检查表法对该加油站现场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涉及的所有检查项均为合格。 综上所述,武汉路路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通达加油站满足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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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签 发 | 报告签发人: | 张志鹏 | 签发时间 | 2022年10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