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天津大丰兴业科技有限公司大丰兴业年产8万吨电解液及车用化工产品、720万套塑胶部件(车辆及蓄电池用途)项目一期工程 | ||
项目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以东、东邦铅资源再生项目以南、杰士蓄电池项目以西 | |||
项目所属行业 | 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天津大丰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郑意,注册资本为陆佰万美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工业、汽车化工用第八类腐蚀品、蓄电池用电解液及补充液、玻璃水、车辆及工业设备用防冻液、柴油发动机尾气净化液的开发及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车辆及蓄电池用橡胶制品、工业制品模具、夹具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该项目主要产品为蓄电池电解液(稀硫酸)和电子级硫酸(精制浓硫酸),蓄电池电解液分为普通电解液和精制电解液(精制稀硫酸)。 | |||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机构资质证书号 | APJ-(国)-561 | 资质有效期至 | 2020年2月26日 | |
项目组组长 | 刘广环 | 1700000000200010 | 化工工艺 | |
项目组成员 | 陈秀娟 | 1500000000200563 | 安全 | |
余晓阳 | 1600000000300124 | 电气 | ||
刘洋洋 | 1700000000200001 | 化工机械 | ||
王钺 | 1500000000300161 | 自动化 | ||
马静 | 1600000000200098 | 安全 | ||
技术负责人 | 张巍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周辉 | |
报告编制人 | 陈秀娟、余晓阳、刘洋洋、王钺、马静 | 报告审核人 | 张巍 | |
评价 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刘广环 陈秀娟 马静 | ||
现场勘验时间 | 2019年8月8日 | 现场勘验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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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结论 |
该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东侧为杰士电池,西侧为仓盛街,仓盛街以西为规划空地,南侧为旭成电子,北侧为东邦公司。 该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及车辆伤害等。其中灼烫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硫酸、柴油、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实验室用部分试剂(氢氧化钠、盐酸、硝酸、硝酸银、高锰酸钾、过氧化氢溶液(30%)、次氯酸钠溶液(有效氯108g/L))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使用的高锰酸钾、硫酸和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该项目使用的硝酸、硝酸银、高锰酸钾、过氧化氢溶液(30%)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高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该项目在方案设计及施工设计中,在防腐蚀、防灼烫、防火、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安全对策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经安全条件及可靠性分析,该项目选择了较为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选址、总体布局合理,拟采取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较为完善, 采取的安全措施基本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项目的本质安全性,降低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该项目安全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建成后可以达到安全运行,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应严格落实方案设计及施工设计拟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并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加以补充完善,同时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保证工程设计和施工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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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李四红 | 签发时间 | 2019.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