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中石化渔阳(天津)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京哈公路与津围公路交口处东北角 | ||||||
项目名称 | 蓟州津围加油站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1.中石化渔阳(天津)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蓟州津围加油站坐落在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京哈公路与津围公路交口处东北角。该加油站共设5座埋地储油罐,其中包括3座30m3的乙醇汽油储罐和2座30m3的柴油储罐,在用总储量150m3,折合总储量(柴油折半计算)120m3,为二级加油站。 2.经过对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触电、电气火灾、雷击危险、车辆伤害、中毒与窒息等危害,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 3.该加油站经营的乙醇汽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将汽油(含乙醇汽油)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汽油(含乙醇汽油)为名录序号7。该加油站重大危险源辨识仅为储存单元,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乙醇汽油、柴油未超过规定的临界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该加油站站址与周边距离、站内建(构)物、设备设施的平面布置及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该加油站制定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综上所述,中石化渔阳(天津)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蓟州津围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的安全条件。 |
||||||
项目组长 | 刘广环 | 技术专家 | 吴建水 | ||||
报告编制人 | 刘洋洋、余晓阳、王恒斌、马俊伟、刘广环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梁万冬 | ||||||
现场检查时间 | 2019.6.28 | ||||||
现场检查人员 | 王恒斌、刘广环 | ||||||
检查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技术负责人 | 张巍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周辉 | ||||
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车辆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电气火灾、雷击危害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9.9.9 | |||||||
其他信息: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