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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2-05 11:16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1、2号厂房二、三层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82号
    项目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为台商在天津设立的独资企业,2004年1月17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万元,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82号。公司主要生产塑胶制品、蓄电池零部件、汽车相关配件等。公司员工人数93人,其中管理人员17人,生产工艺为注塑加工及部件组装,使用主要原料为聚丙烯(PP)粒料及聚丙烯色母粒料(PP基料)
    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已运行,现有主体建筑有:厂房1、厂房2、更衣楼、门卫。一期工程于2010年3月15日至2011年6月15日建设,由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施工单位,并于2011年6月竣工验收。一期项目在消防设计审查阶段,天津市公安局开发分局消防处出具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竣工消防验收阶段,为网上备案和现场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于公安局消防部门网页中公示并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文件名称:天津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文号:津开审批〔2019〕2011506号
    建设性质:改建
    总投资额:200万元
    建设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82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将现有1号厂房的二、三层生产间和2号厂房的二、三层生产车间,改造为储存公司生产的蓄电池外壳及上盖等丙类2项物质仓库,储存能力约为3400吨。
    天津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见附件3。
    初步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名称:《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1、2号厂房二、三层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设计文件编号:CCNC-TJA-314
    设计单位资质说明: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资质证号:A261003719。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包括机械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剧毒、高毒、监控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评价机构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资质证书号 APJ-(津)-007 资质有效期至 2024年12月15日
    项目组组长 王瑞昆 S011011000110191000052 安全工程
    项目组成员 马俊伟 S011011000110192000190 自 动 化
    陈  菲 S011011000110192000109 安全工程
    许璐璐 1700000000300111 土木工程
    技术负责人 窦洪胜 过程控制负责人 周辉
    报告编制人 王瑞昆、马继涛 报告审核人 窦洪胜
    评 价现 场 现场勘验人员 王瑞昆 马继涛
    现场勘验时间 2020.01.15 现场勘验图像
    评 价结 论 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为台商在天津设立的独资企业,2004年1月17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万元,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82号。公司主要生产塑胶制品、蓄电池零部件、汽车相关配件等。公司员工人数93人,其中管理人员17人,生产工艺为注塑加工及部件组装,使用主要原料为聚丙烯(PP)粒料及聚丙烯色母粒料(PP基料)。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现将1号厂房和2号厂房的二、三层改为丙2类仓库,用于储存公司生产的蓄电池外壳及上盖等丙类2项物质,储存能力约为3400吨,两个厂房改造区域面积为5728m2。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对涉及的物料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剧毒、高毒、监控危险化学品。
    企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企业初步设计中采取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要求。该企业在建筑物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物料储存环节中还存在着设计不充分的内容,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共设置检查项目66项,其中符合项50项,设计未说明的14项,设计不符合要求的2项,设计未说明和不符合的项已列于第6.2章。建议企业按第6.2节所列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一步补充初步设计。
    综上所述,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在采纳了本报告第6.2、6.3节提出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后,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安全风险可接受。
    报 告签 发 报告签发人: 李四红 签发时间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