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1、2号厂房二、三层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82号 | ||||
项目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为台商在天津设立的独资企业,2004年1月17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万元,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82号。公司主要生产塑胶制品、蓄电池零部件、汽车相关配件等。公司员工人数93人,其中管理人员17人,生产工艺为注塑加工及部件组装,使用主要原料为聚丙烯(PP)粒料及聚丙烯色母粒料(PP基料) 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已运行,现有主体建筑有:厂房1、厂房2、更衣楼、门卫。一期工程于2010年3月15日至2011年6月15日建设,由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施工单位,并于2011年6月竣工验收。一期项目在消防设计审查阶段,天津市公安局开发分局消防处出具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竣工消防验收阶段,为网上备案和现场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于公安局消防部门网页中公示并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文件名称:天津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文号:津开审批〔2019〕2011506号 建设性质:改建 总投资额:200万元 建设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82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将现有1号厂房的二、三层生产间和2号厂房的二、三层生产车间,改造为储存公司生产的蓄电池外壳及上盖等丙类2项物质仓库,储存能力约为3400吨。 天津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见附件3。 初步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名称:《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1、2号厂房二、三层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设计文件编号:CCNC-TJA-314 设计单位资质说明: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资质证号:A261003719。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包括机械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剧毒、高毒、监控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 |
||||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机构资质证书号 | APJ-(津)-007 | 资质有效期至 | 2024年12月15日 | ||
项目组组长 | 王瑞昆 | S011011000110191000052 | 安全工程 | ||
项目组成员 | 马俊伟 | S011011000110192000190 | 自 动 化 | ||
陈 菲 | S011011000110192000109 | 安全工程 | |||
许璐璐 | 1700000000300111 | 土木工程 | |||
技术负责人 | 窦洪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周辉 | ||
报告编制人 | 王瑞昆、马继涛 | 报告审核人 | 窦洪胜 | ||
评 价现 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王瑞昆 马继涛 | |||
现场勘验时间 | 2020.01.15 | 现场勘验图像 |
![]() |
||
评 价结 论 |
天津稳泰塑胶有限公司为台商在天津设立的独资企业,2004年1月17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万元,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82号。公司主要生产塑胶制品、蓄电池零部件、汽车相关配件等。公司员工人数93人,其中管理人员17人,生产工艺为注塑加工及部件组装,使用主要原料为聚丙烯(PP)粒料及聚丙烯色母粒料(PP基料)。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现将1号厂房和2号厂房的二、三层改为丙2类仓库,用于储存公司生产的蓄电池外壳及上盖等丙类2项物质,储存能力约为3400吨,两个厂房改造区域面积为5728m2。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对涉及的物料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剧毒、高毒、监控危险化学品。 企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企业初步设计中采取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要求。该企业在建筑物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物料储存环节中还存在着设计不充分的内容,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共设置检查项目66项,其中符合项50项,设计未说明的14项,设计不符合要求的2项,设计未说明和不符合的项已列于第6.2章。建议企业按第6.2节所列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一步补充初步设计。 综上所述,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在采纳了本报告第6.2、6.3节提出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后,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安全风险可接受。 |
||||
报 告签 发 | 报告签发人: | 李四红 | 签发时间 | 202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