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天津仁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1号 | ||||
项目所属行业 |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51)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天津仁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仁泰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泰公司)坐落于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企业占地130000m2,一期工程于2011年11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经营通用型聚苯乙烯和高抗冲型聚苯乙烯,计划年产聚苯乙烯40万吨。仁泰公司是江苏仁泰资产管理(集团)下属主要控股企业,携手天津大沽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康顺化学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出资组建。 企业名称:天津仁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 地 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1号(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 法定代表人:徐月宏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本企业产品为通用型聚苯乙烯、主要原料为苯乙烯、乙苯。 该企业采用苯乙烯生产通用型聚苯乙烯,其原料为危险化学品,产品为非危险化学品。 本企业生产使用原、辅材料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苯乙烯[稳定的](序号96)、乙苯(序号2566)、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序号2123)、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172)、柴油[闭杯闪点≤60℃](序号1674)、一氯二氟甲烷(R22)(序号2552)、乙炔(序号2629)、氧气(序号2528)和引发剂(50%白油+50% 1,1-二-(叔丁基过氧)环己烷)(序号299);化验室使用试剂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为无水乙醇(序号2568)、硝酸(序号2285)、氨水(序号35)、冰醋酸[含量>80%](序号263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序号1669)、甲醇(序号1022)、N,N-二甲基甲酰胺(序号460)。 企业生产涉及到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为苯乙烯、乙炔和天然气;化验室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为甲醇;化验室使用的硝酸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高毒物品。 企业聚合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淹溺、触电、电气火灾、雷电灾害、静电危害、灼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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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机构资质证书号 | APJ-(津)-007 | 资质有效期至 | 2024年12月15日 | ||
项目组组长 | 刘广环 | S011011000110191000015 | 化工工艺 | ||
项目组成员 | 刘洋洋 | S011011000110191000051 | 化工机械 | ||
王钺 | 1500000000300161 | 自动化 | |||
彭杰 | S011011000110192000092 | 安全 | |||
余晓阳 | S011011000110192000059 | 电气 | |||
技术负责人 | 张巍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周辉 | ||
报告编制人 | 刘广环、马继涛 | 报告审核人 | 张巍 | ||
评 价现 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刘广环 马继涛 | |||
现场勘验时间 |
2019.09.09 2019.11.08 2020.01.05 |
现场勘验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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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结 论 |
天津仁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该企业采用苯乙烯生产通用型聚苯乙烯,其原料为危险化学品,产品为非危险化学品。 该企业生产使用原、辅材料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苯乙烯[稳定的](序号96)、乙苯(序号2566)、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序号2123)、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172)、柴油[闭杯闪点≤60℃](序号1674)、一氯二氟甲烷(R22)(序号2552)、乙炔(序号2629)、氧气(序号2528)和引发剂(50%白油+50% 1,1-二-(叔丁基过氧)环己烷)(序号299);化验室使用试剂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为无水乙醇(序号2568)、硝酸(序号2285)、氨水(序号35)、冰醋酸[含量>80%](序号263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序号1669)、甲醇(序号1022)、N,N-二甲基甲酰胺(序号460)。 企业生产涉及到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为苯乙烯、乙炔和天然气;化验室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为甲醇;化验室使用的硝酸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高毒物品。 企业聚合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度评价结果,该企业生产过程中聚合反应器和苯乙烯储罐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属中度危险;乙苯事故槽、引发剂罐、乙苯储罐和循环液储罐的危险等级均为Ⅲ级,属于低度危险。 采用CASST-QRA软件对储罐区各储罐的事故后果进行模拟,苯乙烯储罐发生整体泄漏,灾害模式为池火灾时,死亡半径为95m,重伤半径为106m,轻伤半径为134m,死亡和重伤影响范围涉及厂外北侧道路、轻伤影响范围涉及厂外乐金渤海VCM工厂部分区域和厂内聚合装置区。乙苯储罐发生整体泄漏,灾害模式为池火灾时,死亡半径为57m,重伤半径为65m,轻伤半径为88m,其死亡和重伤影响范围涉及厂内东侧变电所,轻伤影响范围涉及厂内变电所和控制室部分区域。循环液储罐发生整体泄漏,灾害模式为池火灾时,死亡、重伤和轻伤半径分别为50m、57m和74m,影响范围涉及厂内东侧变电所。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辨识,该企业有2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聚合生产装置区和储罐区,其中聚合生产装置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罐区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GB/T 37243-2019《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规定。 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发现13项不符合项,其中涉及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中的重大隐患,截至报告出具日期,该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 截至报告出具日期,天津仁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评价范围内的评价对象在保持现有安全水平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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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签 发 | 报告签发人: | 李四红 | 签发时间 | 202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