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新闻资讯 > 公示公告 >
  • 【卫生评价】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26 14:01
    建设单位名称 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东)69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 韩建 联系电话 13820209384
    项目名称 年产1250吨电厂催化剂项目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原名为托普索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东)69号,拟投资600万在现有车间内新建一套生产设备用于催化剂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电厂脱硝过滤器用的活性浸渍液共计1250吨。
    现场调查人员 贾海燕、张立冬 现场调查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韩建
    现场检测人员
    现场检测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氧化钛粉尘、硝酸(氮氧化合物-二氧化氮)、乙胺、噪声。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评价结论与建议:该项目主要生产电厂脱硝过滤器用的活性浸渍液,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其所属行业分类“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该建设项目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二氧化钛粉尘、偏钒酸铵粉尘、硝酸(氮氧化合物-二氧化氮)、乙胺、噪声。该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自动化程度高,主要工序均通过管道自动完成,人工作业为辅;针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一定的防尘、防毒、防噪声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正常工况下,作业人员接触各工序的化学有害因素及物理因素预期接触水平符合要求;异常工况下,生产车间硝酸、乙胺原料桶进行桶装更换或意外洒漏,硝酸溅入眼睛或污染皮肤可引起化学性灼伤;乙胺溅入眼睛可引起眼部损伤,对皮肤和黏膜具有刺激性。本次评价根据生产过程的潜在危害、暴露时间、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对可致的职业病危害进行了风险预测,经风险评估二氧化钛粉尘、氮氧化合物(二氧化氮)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及危害程度均为中等风险等级,偏钒酸铵粉尘、乙胺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及危害程度均为低风险等级。经综合考虑,本评价组认为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评价报告针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本次评审会于2019年06月21日,在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提出了修改意见,本评价组已按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